不知何时起,投诉举报成了人们生活中常见的沟通方式,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很多舆论影响比较大的投诉举报事件中,大家比较常见的是去关注举报人、被举报人之间谁更占理,去评论双方的是非对错。但是我却想在此跟大家讨论相关事件中更有影响力,却总是容易被忽视的角色:投诉/举报受理人。
什么样的人会成为受理人?最常见的是要让投诉举报有立竿见影的效果,通常举报人会找到一个拥有对被举报人有巨大影响力的受理人来对被举报方施加压力,从而快速改变自己在原事件中的劣势。所以我们经常可以看到的一幕是:受理人有些时候甚至不是原事件当中的利益相关方,但却总是被逼需要对原事件进行表态、做出决定。而在这种情况下要做出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决定,对受理人的理性逻辑能力要求是很高的。
首先我们要明白一点:举报的事件【原事件】跟处理举报是两个不同的事情,虽然短期的结果可能一致,但事件当事人却不同,不可混为一谈。
原事件一般只有两个当事人:举报跟被举报人。他们两个是处于对抗的一种状态,走到举报这一步,说明其中一方已经关闭或者摆出关闭双方之间的沟通渠道的姿态,来逼迫另一方让步,这种情况下,双方是您赢我输的零和游戏 ,甚至双输的结果都很常见的。
但是处理举报这个事情不同。因为受理人往往不需要对原事件的后果负责--如果他也是原事件的利益方,那不叫举报那是狼狈为奸。所以他天然的处于一个制高点,可以任性的去选择自己的"最优解”。什么是最优解?那就是利益交换,谁的出价更高,做出的决定就对哪一方更有利。这里请注意一个点,这里的出价不单单是指金钱,也包含名声、名气、权利、地位等一切受理人看重的东西。
但凡事都是有代价的。虽然受理人不需要对原事件的后果负责,他却需要对处理的后果负责。这里也是很多人包括事件的各方都容易混淆的地方:原事件的后果跟举报的后果不是一致的吗?怎么还分不同的责任?原因很简单,因为原事件的结果是必然的一个有赢有输的状态,是受理人的决定导致了其中一个结果的产生。所以不管受理人出以什么原因做出那样的决定,只要原事件中的输家不满,那么举报将不再是整个事件的终点,只是个节点。受理人所处的制高点会重新变成一个靶点,举报事件变成了一个新的原事件,受理人变成了新的当事人之一,他在举报事件中的所作所为也将受到新的一轮审视。
现在,我们回到举报事件的开始,如果我们是受理人,收到举报投诉我们应该考虑什么?是对自己的影响还是双方的身份地位呢?我倒觉得最好的答案是把事情搞清楚。要把一个事情弄清楚,最好的方法是
原发表于“轩之成长”(2021-04-30)。微信公众号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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